湖濱區人民政府擬征收土地預公告( 三湖政預告字〔2023〕01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區政府研究決定,擬對農民集體部分土地實施征收?,F將擬定的征收土地預公告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范圍
擬征收土地位于崖底街道辦事處斜橋村、會興街道辦事處山前村、磁鐘鄉磁鐘村,擬轉用并征收崖底街道辦事處斜橋村集體土地1.4666公頃;擬轉用并征收會興街道辦事處山前村土地0.0360公頃;擬轉用并征收磁鐘鄉磁鐘村集體土地0.9292公頃;合計轉用并征收集體土地2.4318公頃。
此次被征土地實際面積及地類以《土地勘測定界技術報告書》的勘測結果并報河南省自然資源廳依法批準為準。
二、擬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用途為工業用地,符合法律法規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現狀調查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日內即對擬征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著物權屬、種類和數量等進行調查,請被征地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予以配合并對調查結果進行確認。調查期間同步開展該項目征地行為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請廣大村民代表和被征地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積極反饋意見。
四、其他事項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土地上搶栽、搶建、搶種地上附著物和青苗。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安置。
特此公告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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